监管被俘(regulatory capture)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某个产业的监管者逐渐变得从该行业主要参与者的视角看问题,并将这些参与者的财务稳定等同于公共利益。有时,这种过程是赤裸裸的腐败,比如过去和现在的某些监管者被受监督的公司收买。国会竞选活动最慷慨的捐赠者,往往来自受到高度监管的行业,如金融服务、制药和能源。
腐败也可以做得更隐蔽。一个从政一生的政客明白,大公司能给出丰厚的咨询费和高管职位,而代表公共利益却一无所获。任何一个供职于监管机构的人都知道,如果能在业内有个好声望,就能在私营部门谋得远比公共部门待遇优厚的职务。
但最常见的监管被俘是诚实,或许表现为心智“被俘”.每家监管机构都要依赖有关被监管企业的信息。许多受监管企业的经营者都很好相处,也忠人之事,说他们的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简直是一种冒犯。相反,公众很少有机会与监管机构接触;他们所了解的信息,几乎总是比与监管问题打交道的专业人士更少。人们需要极大的想象力,才能构想出某个行业的组织方式能够与现在的方式有很大不同。所以,即使抱有最好动机的监管者,看问题的方式也会与每天打交道的企业高管们趋同。要想换一种方式工作,必须要有耐磨的性格和巨大的好奇心。而这些并不是人们期望监管者具备的特质,在监管者身上的确也不常见。
法官有各种繁文缛节,身穿长袍头戴假发,原告方和被告方都不得宴请法官,司法程序旨在执行法律,而不是提高经济效率。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在仲裁者和被仲裁的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从而保证看法针锋相对。
这种司法上的隔离也必须付出代价。比如对知识和理解不那么熟悉,由于坚持司法原则和僵硬的规则,接洽时的微妙和灵活性也会打折扣。但考虑到监管被俘现象的普遍程度,付出上述代价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