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卫生部食品安全国标征求意见稿中,对取消面粉增白剂设一年的过渡期,这一规定遭到部分民众质疑。29日,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按标准使用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并且设置过渡期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则。(12月30日《新京报》)
老百姓拒绝增白剂是因为涉及食品健康问题,世贸规则说的是商业问题,拿做买卖的规则对老百姓的健康说事,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增白剂如果真的安全,那么再用一万年也行,如果有安全隐患,就应该马上停用。卫生部的负责人称,卫生部将考虑各方意见,“从消费者角度,不愿意接受含有过氧化苯甲酰的面粉,意见比较统一;反映意见的面粉企业,则建议不取消;但过氧化苯甲酰生产企业则反对取消。”我们总是说消费者是“上帝”,但“上帝”一致不愿意接受含增白剂的面粉,却不得不继续吃一年,这样的决定非常令人玩味。
所谓“按照限量添加面粉增白剂,不会对人体造成安全问题”其实是不负责任的。且不说有的厂家添加的增白剂是不是真的“限量”,就算生产厂家都遵守规则在限量之内,也不得不考虑有害物质的累积问题。牛奶里面含有少量的三聚氰胺没事,洗发水里面含有少量的二恶烷没事,辣椒里面含有少量的苏丹红也没事,但骆驼让最后一根稻草压倒之后,你总不能说前面的少量稻草都没事吧?
有报道说,使用增白剂的面粉能够提高小麦的出粉率,正常情况下100斤小麦出70斤面粉,加了增白剂能出72斤左右。加了增白剂的面粉能比没加增白剂的多盈利1.3元左右,针对薄利的面粉加工行业,这是个不小的数字。而在全国范围来讲,利益则更加巨大。恐怕这笔经济账,才是增白剂获得“缓刑”的真正原因。
面粉里面要不要加增白剂,消费者最有发言权。不管是专家言之凿凿的“少量无害”,还是有关部门嘴里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都不能强行决定老百姓想吃啥。我花钱想买不加增白剂的面粉,用得着世贸组织同意么?刘昌海(河北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