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世纪》周刊报道,有研究团队采样调查发现,10%的市售大米存在镉金属超标,人在食用这种大米之后会导致"骨痛病".但学者的尴尬在于,迄今没有官方或医疗单位确认上述症状究竟为何病;更为严重的是,中国几乎没有关于重金属污染土地的种植规范,大量被污染土地仍在正常生产稻米。
虽然食品安全一直是国人十分担心的问题,但当听到市售大米10%存在镉这样的重金属超标现象,还是忍不住大吃一惊。
如果说,这些大米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往市场,或许还让人好受些,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一方面,早在2007年,南京农业大学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教授潘根兴和他的研究团队,就曾将10%左右的市售大米镉超标的研究结论发表于《安全与环境》杂志。可这项十分重要的研究成果并未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更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镉等重金属严重超标的大米仍在源源不断地生产出来并流向市场。
另一方面,从有关机构和媒体的调查情况来看,这些大米的生产者,虽然明知自己所种大米重金属严重超标,但种种因素的制约,使得他们不仅没有停止生产,也没有停止将这些大米销往市场,甚至自己也在大量食用这样的大米,许多食用者出现了"骨痛病"等疾病。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也没有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食用这样的大米。
我不知道,这应当称为什么现象,是不负责任呢,还是生死由命,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到底又是什么?
有专家认为,中国现行的土地承包制度,以及农民口粮基本自给等现实国情,是放大稻米重金属污染的主要诱因。因为,稻米种植分为了千家万户,使得管理的难度加大。也有专家认为,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壤污染信息的习惯性封锁,导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也是重金属污染加重不可忽视的因素。
我不否认,这些因素都是导致稻米重金属污染的重要因素。但笔者认为,它不是最关键的因素,最关键的因素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不负责任。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真把老百姓的安全放在心上,在有关人员将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以后,就应当积极回应,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和管理,就应当对可能出现这类大米的地区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和土壤改良,就应当杜绝这些地区的大米向市场销售,就要引导农民不再生产这样的大米。
客观条件,自然是造成稻米重金属污染不可回避的问题,但主观因素才是促使这一问题不断扩大的根本所在。
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还是要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将对这一问题是否重视、是否着力解决,作为对有关部门的考核指标,纳入到政府工作之中。在此基础上,再对目前可能影响这一问题解决的客观因素加以改革、调整和完善。只有这样,重金属对稻米的污染问题,才能得到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