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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个馒头引发的“税赋”疑问

   日期:2011-02-2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75    


    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民天面粉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潘耀民连续三年在济南市两会上提案建议降低"馒头税",潘耀民认为,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只有13%,而馒头企业却是17%的增值税税率。此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馒头怎么会有如此之高的税负?民众对此焦虑的背后是什么?由一个馒头引发出无数疑问……

    一个馒头引发的税收常识缺失

    不少网友十分错愕,诘问"天下奇闻,吃馒头也要交税?"更有网友哀叹"自古未闻粪有税,而今除却屁无捐".

    其实,现有税制并没有设置馒头税,所谓馒头税不是仅针对馒头的税,而是面向所有消费品的一种税,就是众所周知的增值税,即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的基本税率一般为17%,低税率为13%.所谓17%并非消费品售价的17%,而是其税前利润的17%.明乎此,网友也许就会少一些错愕和愤怒。

    为什么网友一听馒头税就出奇的愤怒;为什么一看到"老百姓买馒头的每1元就有近2角的税",就有被剥夺感?正因为税收常识的缺席,而这又因为相关部门多年来只单方面强调纳税光荣、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向公众普及纳税常识及基本的纳税常情。

    正因此,我们明明纳税了,但不少时候却不知道已经纳了税、纳了多少税。据报道,在商场购一套500元的衣服,其中就涵盖了17%的增值税和13%的营业税;40元一张的电影票含营业税12元,三口之家看场电影缴税就达到了36元;每斤2元的食盐中,就有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原来我们买衣服、看电影、吃盐时都纳了不少的税。公众不知情,最应归咎于相关部门的工作失职,因为西方不少国家的通常做法就是,在超市和商店的收银条上都详细列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具体数目,而遍观国内,根本找不到类似做法。

    公众的税收知识缺失也与一些人的误导有关。前不久,浙江省政协委员周建桥在浙江省政协会议上提出了这样的建议:限制不纳税的居民购车,"你都不为国家纳税做贡献,还要买辆车,开到马路上添堵,给国家增加额外的负担".这一言辞极其雷人!芸芸众生,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纳税人,只要生活在这个国家,只要有衣食住行,都在为国家纳税做贡献,何来"不为国家纳税做贡献"一说?不得不说,周委员背后站着一大批误导公众的公职人员。

    中国人的税负有多重?有心人算了一笔账:如果你的税前月薪10000元,除去四金和个税,实际拿到手7052元。公司为了给你支付10000元钱的税前薪水,公司要支出14150元。如果你买了总价100万元的新房,有50-70万元会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政府腰包。你平时的任何消费,都要交近15%的税,不过这是你不知道的(《羊城晚报》1月25日)。再联系到所谓"馒头税",可见,我国的税负确实挺重,税负重就意味着民生多艰,要张扬纳税人的尊严,除了减税,还应及时地把纳税人究竟享有那些权利、税收的具体流向给公众说清楚。

    一个馒头引发的税负之忧

    把馒头企业增值税解释为"馒头税",并引起网友误读,其中虽有利益动机,但其背后透出的税负过高,以及税收信息的不对称,都是对当前税收现状的一种忧虑。

    不说不知道,一说吓一跳。若不是潘委员的提案,普通百姓还真不知道小小的馒头竟然承担着如此高的税负。不过细究之下,才明白"馒头税"实乃无中生有,所谓馒头税率高达17%指的是对馒头生产企业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专门开征的"馒头税".

    潘委员身为馒头生产企业代言人,为高达17%的企业增值税税率鸣不平,本身倒也无可厚非。诚如其所说,与馒头个体户的税负相比,他们这种生产馒头的正规企业却要缴纳如此高的增值税,"吃亏"不少。而且现行馒头17%的增值税税率是上世纪90年代初制定的,而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如今只有13%,同为"粮油复制品",为何馒头税率不下降?

    简单地把大企业的增值税和个体户的税负相比,显然有失公平,毕竟大企业的资源优势、政策扶持是个体户所不可比拟的。而且认为企业增值税推高馒头价格、增加了老百姓负担,也有混淆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嫌。不过,潘委员"良苦用心"地把馒头企业增值税解释为"馒头税",并且引起网友的误读,虽然有"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利益动机,但其背后所透出的税负过高,以及税收信息的不对称,无疑都是对当前税收现状的一种忧虑。

    我国税负到底高不高,之前有财政部专家计算说,25.4%的宏观税负并不高。但按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的为3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我们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负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这是不争的事实。就馒头而言,除了要缴纳高达17%的增值税之外,还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也就是说,吃到嘴里的一元钱馒头,税收成本恐怕远不止2毛钱。这还不算那些形形色色的行政管理规费。对于馒头之类的"生活必需品",如此课重税,既有悖税收本义,也容易降低民众幸福感。事实上,去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比2009年增长22.64%,而去年的GDP增长率为10.3%.税收增幅较大,而且远高于GDP增幅,这也意味着降低税率并不是不可能。

    而"馒头税"被公众误读,所透露的税收信息不对称,则更值得反思。我们只知道每消费一件产品,都要为其纳税,却不知道到底为其缴了多少税,又是以什么名目征的税。小小的馒头如此,大到房屋、汽车,所缴税更是多如牛毛。可我们知道,在不少国家,商品的税收或者直接标注在价签上,或者打在购物小票上,让消费者对所缴税额一目了然。至于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去向,对公众更是一笔糊涂账。税收征管信息本是对称的、双向的,公民有义务上缴个税,国家也有义务向社会公开税收的去向,信息对称了,义务对等了,税收征管才会透明。如果降不了高达17%的馒头税率,那么公布这17%的企业增值税到底花在了何方,总算是不过分的要求吧。(广州日报)

    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馒头税"

    纳税人的概念,现在多数人都不太陌生。只是,对于"纳税",我们未必有着多么精微的理解,恐怕大部分人的理解都还仅仅停在"个人所得税"这个狭隘层面吧。

    而且,不光是个人,有时在公共政策层面,都还会有这样的蹩脚规定出现。比如有些地方的某种"限购令"要求,非某地户籍的外地人如需购买某物,需要供连续5年(含)以上在此地缴社保或个税证明,才能获得购买资格。这样的限购举措,在舆论层面招致的较为一致的诟病主要集中在"排外"方面。

    当然,这一点是赤裸裸的,地球人都能看出,故不需要过多着墨。不过,其中的细节却也折射出一些不为人注意的对纳税的理解误区。"提供个税证明",似乎把纳税仅局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事实上,纳税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有消费就有纳税,各种税费几乎贯穿所有消费过程中。

    在买名车名表等奢侈品时,那比例极高的消费税,会让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买部几百万的车,可能要交几十万的税,但这些因为数额巨大,所以都是标在明处的。而且即便如此,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研究室主任赵萍在接受采访时,也曾道出过眼下消费税征收的尴尬现实--"我们的高税收把国外很普通的商品人为变成了奢侈品",这是中国消费者的不幸。"

    但是,还有一种不幸,叫做"默默交税",还不明所以。比如,你能想到你吃一个馒头,交了多少税么?或者换个问题:你知道一个馒头里也包含这比例颇高的"增值税"么?你知道还有多少这样的不为你所知的"馒头税"吗?

    咱们先看看正宗馒头税,先听听山东政协委员潘耀民关于它的"埋怨"吧:潘耀民委员连续三年提交关于馒头税的提案,用记者的话说,如果不是这提案包括很多记者在内都还不知有馒头税一事。而这个税率竟高达17%.潘耀民认为,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

    先别以为潘委员是为民请命,完全出于公心,因为他本是济南某民营面粉公司的副总,而且和小作坊比,正是他们这样正规的大面粉公司,被课了重税。他孜孜不倦连续几年提议降低馒头税,首先或是为自己企业减负的"私心".但正如记者所言,至少因为他的提案,馒头税才为更多人所关注。

    一块钱的馒头,含税两毛,几近两成。一包烟,一瓶可乐,一壶自来水,一罐气,这里又包含了多少税率不明的"馒头税"?显然都需要标明,需要有人像面粉公司的老总一样,揪住不放,连续多年持之以恒地较真。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馒头税"信息早日公之于众。就如超市货架上的价签一样,一包方便面是两块二还是三块五,消费者至少得做到心里有数,然后才有用脚投票的权利,这是消费选择权。

    而公开各种商品的各种隐含税率,也应该是信息对称的第一步,只有公开才能让民意来判断税率是否科学合理,需不需要像潘耀民委员这样提议更改,以更贴近民众的接受底线。假如一切都是模糊的,甚至民众普遍以为只有缴纳个税才能成为纳税人,那显然是法治社会的悲哀。

    纳税是为购买公共服务的,假如纳税信息都不明了,普通民众靠什么来监督公权呢,权力又怎能保持谦卑之心呢?税金中一分一毫里都有民生之重,在公开透明的语境中,政府每一分钱才会花得战战兢兢,也才对得起天下纳税人。那么这一步就从公开所有隐蔽的"馒头税"开始吧。(东方网/李晓亮)

    从"馒头税"开始降低民生税负

    "不能让馒头已经到老百姓嘴边了,却还要再加一道税。"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民天面粉公司副总经理潘耀民对记者说。其实,潘耀民所说的"馒头税"是对销售馒头征收的增值税,目前税率为17%,而并非专门针对馒头这一食品单独开征的税种。

    潘耀民委员的说法很形象,也很深入人心。政府为增益民生除了提供更多的种粮补贴、降低流通环节的税费等措施之外,也应重视民生领域尤其是农业产品的税负问题,适时清理不合理的税费。

    据潘耀民说,现行馒头17%的增值税税率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定的,而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如今只有13%,其中挂面是2008年底降为13%的。潘耀民认为,馒头也是"粮油复制品",应执行13%的税率。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馒头税"的不合理,并不是说向馒头生产企业征增值税不合理,而是"馒头税"的税率过高,是"馒头税"和"挂面税"之间税率不一。同样是面粉做的,凭什么"馒头税"就比"挂面税"高4%?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粮食、食用油按照13%的税率征收。根据1994年出台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切面、饺子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按照粮食的税率征收。而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则应该按照17%的税率征收。说到底,"馒头税"之所以比"挂面税"高,或许主要因为,馒头是熟的粮食加工品,而挂面是生的粮食复制品。如果有厂家专门卖熟的米饭,恐怕也要按照17%的增值税率征收了。

    这在公众和企业看来,或许就有些荒诞。因为,在现代化大生产体系中,生产馒头的机器并不比生产挂面的更复杂,做一斤馒头也并不比做一斤挂面更麻烦。这种划分在公众的视野中,明显缺乏合理性,更遑论这又凭空增加了百姓的税负。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企业的生产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馒头税"在过去或许从来不是问题。因为,在十几年前,那时候的馒头还是食堂和小作坊的天下,其最多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缴税,营业额特别低的甚至不缴税。而现在,一些规模企业也参与进来后,"馒头税"的问题就出现了。因此,对于农产品企业的征税标准需要与时俱进重新审查和修改。

    多年以来,各界一直在呼吁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其实,不只是馒头企业面临17%的增值税税率,很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面临的其实远不只一个"馒头税",或许也在缴纳着过高的"某菜税"、"某果税"等。农产品企业的高税负最终都将直接造成食品价格的上涨,拉大CPI的增幅。

    "馒头税"虽不是一个正确、科学的叫法,但人们热议"馒头税"的背后却是民生税负的真实感受。不能因为国家征收的税种中并没有"馒头税"一项,就忽视企业、百姓真正的焦虑。

    今年,我国将推进结构性减税。除了个税的减免之外,结构性减税也不妨向食品领域倾斜。去年以来,食品价格涨幅对CPI的贡献最大,各级政府为了抑制食品价格上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现在看来,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和食品相关农副产品企业的税负,也是非常有效地增益民生之举。( 新京报)

    相关报道:

   
山东政协委员称馒头税率达17% 为民减压应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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