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央视曝光的河南"瘦肉精"事件,农业部新闻办3月29日晚间发布通稿称,目前违法使用"瘦肉精"在中国只是个别现象。
为了证明上述观点,农业部特地给出如下数据:河南全省生猪"瘦肉精"排查工作基本完成,检出率仅为0.04%;2005年以来,中国的商品饲料"瘦肉精"检出率一直保持为零;最近三年,中国的猪尿及猪肝中"瘦肉精"检测合格率均在99%以上。
但值得指出的是,很多时候数据也会撒谎。
实际上,"瘦肉精"既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这种传统的动物兴奋剂,也包括莱克多巴胺这种新型的动物兴奋剂。中国很多地方在生猪屠宰前仅抽检了盐酸克伦特罗,尚未涉及检测成本更高的莱克多巴胺。即使像浙江宁波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在河南"瘦肉精"事件之后,才从本月20日起提前实施莱克多巴胺的检测。
而且,即使抽检了莱克多巴胺,如何取样也是一门学问。
2010年11月初,农业部对湖北省进行畜产品质量例行抽检,检测项目包括猪肝及猪尿中的莱克多巴胺等,合格率为100%.而根据湖北省工商局2010年9月1日通报,近期对武汉等地市场抽查发现,50批次鲜肉有2批次不合格,其中一家大型市场的鲜肉发现莱克多巴胺残留。
当然,与盐酸克伦特罗相比,莱克多巴胺副作用相对较小。正因为此,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关于莱克多巴胺的安全性问题和限量标准,至今存在争议。
美国FDA曾经于1999年批准其在饲料中使用。中国农业部则考虑到,中国生猪饲养方式多样等因素,加上莱克多巴胺在中国人喜欢食用的猪肝、猪肾等内脏中有较高残留,于2002年起宣布禁用。
无论如何,农业部既然禁用,在饲料中添加莱克多巴胺即属违法。而从一些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或研究人员已经发表的论文来看,违法使用莱克多巴胺大概并非个别现象。
例如,甘肃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2007年发表的论文显示,兰州、永登、陇南、景泰、临洮、天水、平凉、张掖这八个地区的猪肉中,检测出莱克多巴胺的存在。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的检测也显示,2007年12月其辖区内102 份生猪样品的莱克多巴胺均为阴性,但非辖区内102 份样品生猪的阳性率达5.9%.广东省东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虎门分所2008年对虎门镇的抽检显示,传统"瘦肉精",即盐酸克伦特罗的阳性率仅为0.06%,但莱克多巴胺的阳性率达到了7.5%.
由此可见,农业部的数据和说法,能否真实反映中国当下"瘦肉精"使用的真实状况,仍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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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排查称河南瘦肉精事件属于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