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社评:染色馒头背后的黑心商家和失色监管

   日期:2011-04-1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37    

    据央视多个栏目报道,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染色馒头",还随意更改生产日期。上海工商部门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截至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染色"馒头6048只。

    有毒白酒、漂白面粉、地沟油、瘦肉精猪肉、三聚氰胺奶粉、重金属超标的茶叶、点了激素的水果……每次发生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时,媒体和公众都痛心疾首地反思,大张旗鼓地挞伐,可是过不了多久,就又会有情节更加匪夷所思、检测更加形同虚设的问题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对于其他领域反复出现的坏事,人们还有"审丑疲劳"的可能,而对这种层出不穷、周而复始的食品卫生事件,神经再粗犷的人也无法心平气和。因为今天的宽纵和不作为,将意味着餐桌上满布毒物,公众的生命健康将在不知不觉中遭受重创。也许有人会悲观地说:一次次地说,一次次地犯,有什么用呢?不能说这些话没有依据,但面对这些"只管自家满把挣钱,不管他家洪水滔天"的商家和"眼神"严重不济的监管者,我们不能让他们见不得人的勾当成为社会所默认的事实,我们要不断指出其所作所为的违法犯罪本质,不断抗争形成全民盯防的洪流,紧追不放地让这些"黑心狼"倾家荡产。除此而外,我们别无选择。

    细看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其中的监管疏漏和道德黑洞让人心惊肉跳。《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事实上,食品安监人员并非不知道这个馒头生产点的存在,他们每个月都去检查。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他们并不进入车间,只是在办公室检查生产者提供的"样品".年年如此,月月如此。这样飘浮的工作作风,这样象征性的检查,如何能探知真相、查出问题?而超市的检查则严重缺项,色素和添加剂畅行无阻。于是,问题馒头长年累月地生产、销售,甚至还在很多超市导购眼里成为了"名牌"产品。很多监管者觉得程序走到了便算完成任务,他们已经完全不记得自己的真正职责是:做公众生命健康的卫士。对于这种稀松马虎的监管者,必须施以重罚。从轻发落意味着宽纵,他们永远也改不了"睁着眼闭着眼"的惯性。

    黑心生产者的行为已突破了人伦底线。人类之所以有别于其他动物,是因为人有自我反省的能力。人与人之间即使不能如圣人所倡导的那样互敬互爱,至少也不应该互相残害。可是那些有毒食品的生产、加工者们,为了私利不惜在他人的食物中添加不干不净的东西。他们的血管里流的不是道德的血液,而是一种充满铜臭味儿的毒液。加工染色馒头的工人声称"打死我都不会吃,饿死我都不会吃"自己做的馒头,但对于别人天天吃这种馒头毫无愧疚之意。究竟是什么腐蚀了他们的心灵,让他们心安理得地从事这份慢性下毒的工作?他们究竟知不知道:自己虽然不吃染色馒头,但很可能吃了瘦肉精猪肉和色素水果?如果这么多人都以毒化社会空气来赢得自己的嚼用,这个社会终将因为无力自我涤清而难以支撑。

    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查处问题食品除了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在食品安全形势如此严峻的今天,依法出以重典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公众应该行动起来,像鹰眼一样发现违法生产的黑窝点,向监管部门积极举报。监管部门要每发现一起问题食品事件,就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高限进行重罚。如果能发起一场全民监管运动,让那些黑心的生产者吃不了兜着走,食品安全的有效防护墙应该能够建立起来。如果只是喊几声口号、搞几次突击,就重新陷入麻痹大意的常态,餐桌问题恐将成为民族大患。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