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河南"瘦肉精"案近日告破,95名涉案人员被控制,12名公职人员因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另有41名公职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检察机关还在调查取证。
猪肉是我国居民主要畜禽消费品之一,在肉类消费结构中占60%以上。双汇集团不仅是全国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而且是国内500强企业之一,在全国肉制品行业和消费市场上均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这样一家企业的产品中,却出现政府明令禁止添加的"瘦肉精",这对消费者本已比较脆弱的食品安全信心无疑是又一次打击,对肉制品乃至整个食品加工行业的消极影响也显而易见。
本世纪初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江西等地都曾发生"瘦肉精"事件。加上"染色馒头""毒豇豆""毒大米""地沟油"……这些曾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特殊名词告诫人们,要使我国食品安全状况彻底改观仍任重道远。
综观近年来一系列食品安全案件,加强监管工作当务之急是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提升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水平,加大执法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使食品监管工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
职责不明,是一些地方食品监管缺位的重要原因。食品监管工作涉及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监管部门有责任维护企业发展,但首要职责是严格把关,堵住一切有损食品质量尤其是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成分,绝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甚至颠倒二者关系,以"问题难免论"放松监管。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案件,大多是媒体曝光后查处的,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监管缺位问题。解决这个问题,说到底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食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监管离不开必要的检验检测。首先要有严格的安全标准。安全标准的制订要遵循"从严"的原则,在食品及其原料添加剂问题上,对经检验检测为"有益"的成分,也应严格审批,禁止随意添加;对目前尚无法认定是否有害的成分,坚决禁止添加。同时,应大力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手段,扩大日常抽查范围和频率,及时将"问题食品"坚决清除出市场。
食品监管要到位,必须保证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及时、严肃、有力。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极大,执法绝不可"手软",尤其应防止出现"以罚代刑"的做法。事实证明,几乎每一起食品安全案件背后,都有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受贿等问题,必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直至对责任人绳之以法,让那些胆敢拿人民健康和生命当儿戏的违规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