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让人深思的现象:在食品质量问题面前,明明已有不少企业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但仍有不少后来者踏上这条"不归路","前车之鉴"很少成为"后世之师".看看这几天的舆论热点:双汇集团因为瘦肉精事件"10天损失10亿"的痛喊犹在耳畔,而且这家"全国500强"企业尚在前途飘摇之际,上海多个超市销售染色馒头事件,又被舆论请到台前。往前回溯,三鹿奶粉、三聚氰胺鸡蛋、蛆橘、苏丹红……这些问题商品"前赴后继",损害了购买者的身体健康,透支了社会公信力,不但搞垮了企业,还影响到整个产业的发展,更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带来消极后果。
很明显,这是企业一门心思赚钱而忽视社会责任的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利润天经地义,但与之相应的是必须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因为市场经济既是能让企业家大把赚钱的经济,又是要求企业家具有道德禀赋的经济。因此,要杜绝这类事件发生,唤起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感是必要的。但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十分完善的条件下,在信用城堡还没有在社会上牢固建立的时候,尤其是当制假售假只须付出微小代价,就可以获得几倍、十几倍的利润时,道德对一些人来说是苍白的,其力量是弱小的。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祭出法律大旗,对违法者坚决给以惩除,让制假售假的成本远远高于其收益,由此让不法企业不敢越雷池一步。
成熟的市场经济,具有顺畅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的企业课以处罚,重者罚其不能在市场立足,是退出机制的应有之义。然而我们看到,一些企业由于在就业、创造产值等方面为地方做出贡献,政府有关部门便对它们的违法行为忍之让之,总觉得这些做法无伤大局、是"特殊国情",而一旦东窗事发又千方百计帮其遮掩,保其过关。这些其实都是徒劳的,最终也有害于企业。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讯畅达、商品充裕,你可以一时控制舆情,却不能控制消费者的双脚,在消费者以脚投票中,企业已经在走向衰落。而这时政府出来收拾"烂摊子",付出的代价将会更大。聪明的做法,是在一开始就对企业严厉监管、有错必纠,把防范工作做在前头。有句老话说"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有关部门应当记在心头。
有报道说,中国企业每年因缺乏诚信而招致的经济损失高达5000多亿元。近年来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东南西北中处处都有。这需要政府从宏观上进行管治,比如要完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在全国营造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对之严格执法的氛围,等等。我们看到,近年来中央政府对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视,不断加大管理力度,这是令人欣慰的。而针对当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特点,出台更有效的措施,通过严格执法筑牢企业的道德基石,是广大人民群众所期盼的。(王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