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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林:“染色馒头”的启示

   日期:2011-04-15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86    

    4月13日,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新华网)

    此次"东窗事发"的上海"染色馒头",不过是 "有毒食品" 事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三聚氰胺奶粉、甲醛鱿鱼、人造鸡蛋、明矾瓜子、福尔马林猪血、瘦肉精"等有毒食品如影随形,不时考验着消费者脆弱的神经和"似乎百毒不侵"的身体。消费者们对食品行业的信心、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能力的信心正不断受到冲击。

    "问题食品"、"有毒食品" 为何屡禁不绝,频频推陈出新?究其原因主要有五:一是一些食品生产企业、商家道德沦丧、唯利是图。马克思曾经说过,50%的暴利就足够让人铤而走险,100%的暴利就让人敢冒杀头的危险。而有毒食品何止50%的暴利。二是监管部门"多龙治水"、权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是由卫生、质检、工商、农业等多个部门实行分段监管,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相互推诿,监管断链脱节。三是惩处不严、违法成本低。这些不法企业和商家面对成倍的暴利,由于惩处不严,违法成本低廉,不再流淌"道德血液",往往铤而走险、甘愿违法。四是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如未涵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种植、养殖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尚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五是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多,分布散,食品监管人员相对太少。据统计,现在全国生产食品的企业约有45万家,而监管人员与食品生产企业的比例约为1:100左右。如桑立伟所言,"现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情况就像是,小偷太多,警察太少,只是偶尔有几个小偷被揪出来。许多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民以食为天,如今民以食为忧。窃以为要根治有毒食品这颗毒瘤,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立法,让安全监管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以严刑峻法来规范食品生产、销售等行为。二是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增加监管人员,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加大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的问责力度,从源头上封堵漏洞。国家要将原来多个部门监管整合归口到一个部门,变过去的多段监管为统一监管,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设立食品安全专管机构,对食品从原料到餐桌每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管。从体制机制上杜绝打乱仗和监管缺失等现象。同时,组织社会力量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构成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形成一个完整、立体、多维的监管系统,消除监管盲区和死角,使食品监管日常化、全面化。三是对生产销售有毒食品企业、商家要给予重罚,使其伤筋动骨、倾家荡产,无力东山再起、卷土从来。用高违规成本来震慑住那些蠢蠢欲动的心,使其不想不敢不能再生产销售有毒食品、问题食品。真正实现查处一个企业、震慑一批商家、规范一个行业。四是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公布诚信食品生产企业和优质食品,引导消费。"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让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作者:刘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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