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
温总理是从诚信和道德的角度来谈食品问题的。
诚信和道德之于市场经济的重要,经济学的鼻祖斯密在其《道德情操论》一书中已剖析得明白无误,并被资本主义的实践充分证实。然而,市场道德的构建虽然有赖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竞争与自律,但也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政府自身的行为。若政府带头破坏法律,不严格执法,或者为了某种原因庇护违法的企业,政府何以去管理企业与市场,企业又怎么会去遵守道德与法律?
在食品安全上,政府须负的责任一点儿也不比企业少。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事件彻底暴露出,单靠企业的自律与自觉或者单靠政府的道德说教,都是没有用的,政府必须痛下决心,切实把维护食品安全和提高民众幸福感的责任,上升到执政理念的高度,成为政府政绩考核的目标,并转变政府的职能与行为。
具体来说,对于食品安全,政府负有两方面之责:一是监管责任,二是平衡责任。对于前者,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政府的某些监管往往很滞后。而笔者看来,目前的问题,更多出在平衡责任没有把握好,在厂商、产业的利益和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生矛盾和冲突时,政府过于看重前者的利益而忽视对民众健康的保护,体现在对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的查处上,就是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
在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产业保护与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生命权的保护上,一个基本的道理与原则是,政府必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食品安全、生命权置于发展GDP之上,这才是以人为本的表现。否则,就像去年上海市胶州路特大火灾发生后舆论所反思的那样:人都没了,发展有什么意义?
但是,在目前GDP至上的考核体制影响下,由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是看得见的政绩,它们才是地方政府优先关心和考虑的事项。这就势必使政府的职能和行为都发生"扭曲",从而对食品的监管,产生两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在问题食品出现前,地方政府基于稳定税源的考虑,往往会优先选择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干预正常的监管,使得监管流于形式;二是在问题食品出现后,又出于保护产业的考虑,对问题企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不使企业和产业伤筋动骨。双汇"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我们很快就看到农业部给出的调查报告:河南瘦肉精检出率为0.04%,这次发生的"瘦肉精"案件属于个案。此外,在地方的力保下,双汇或许最终会安然渡过危机。
可以说,对于一些带有行业普遍性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由于在处罚厂商与保护产业之间存在着矛盾,从避免整个行业可能遭受的重创出发,无论是食品监管部门还是地方政府,都倾向于保住企业,尤其是当企业还为地方贡献很大份额税收时,更是如此。这样做对企业产生的一个消极后果,就是给企业传递了一个不好的信息,即出了事故,反正政府最后都会给以保护,从而无形中放松了自我监管。
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有对问题厂商、问题产品严惩不贷之决心,哪怕因此从头再来,哪怕因此减少政府收入,没有这样的决心,是不可能让企业有道德之血液的。这就需要政府在平衡和把握经济发展、产业发展、产业保护与身体健康、食品安全、人的生命权之间的关系方面,有一个大的原则性意见与普世规范。换言之,治国理政,不能只考虑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收入,还必须将人民的幸福和安全放在政府的目标函数中,并以此去考核官员。
不把人民的幸福放在企业利益之上,食品安全问题就得不到根本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