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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价签,被小贴击倒的超市

   日期:2011-05-09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30    

    新商报记者孙霞

    几大超市关于价格欺诈的风波刚刚有所平息,"染色馒头"在一些大型超市的出现又开始挑战消费者心理承受的底线,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永不过期食品"又将超市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

    5月7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市集味佳食品将所销售的过期食品修改日期后重新送上超市货架。深受消费者信任的大型超市中就可能售卖着这种"永不过期食品".人们不禁惊叹,从消费信任到食品安全,超市也不安全了?

    超市"永不过期食品"被发现

    消费者4月30日竟然在超市中买到生产日期为5月1日的食品,深圳集味佳食品将更改过生产日期的过期食品堂而皇之地进入了广州的家乐福、沃尔玛、百佳、Tesco、天虹、新一佳等大型超市。在记者的亲历中,每次送货出去都有退货收回来。而在一些经销商与厂商达成的大批订货就会返抵更多利润的规则中,一些经销商也成为更改生产日期的始作俑者。这就是5月7日媒体报道的"永不过期食品"事件。

    更为消费者所震惊的是,"永不过期食品"可能不仅仅是个案。一方面,由于厂商、经销商在商品包装上的对接习惯,修改日期甚至可能并非个案。一些经销商以商品物流配送问题造成外包装损伤为理由,经常会向厂家申请大量的外包装,而经销商重新打上生产日期之后,就可以轻松地将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食品重新以新商品的面目送入超市。

    另一方面,由于超市缺乏甄别手段,管理也并不精细,如上所述的"永不过期食品"存在非常明显的生存空间。无论是外资还是内资,国内多家超市中都有被媒体曝光的过期食品事件出现。一个小供应商就让家乐福、百佳等中外零售商集体失守,让那些改过日期的产品堂而皇之的走上超市货架。

    法律空隙让人无奈

    "超市是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货,如果供应商具备国家要求的各种资质验证,它就可以合理合法地进来。"当记者就该问题采访我市几家超市负责人时,几乎得到了一致的说法。他们认为超市在其中的责任不大。在他们看来,超市每年都会向供应商索要一遍资质验证,所以更多的监管要靠政府。

    记者了解到,一般一个超市门店至少有2万~4万种单品,商品部系统里可能更多,作为超市,的确不可能对所有产品进行检测。所以很多超市选择根据政府提供的检验报告及各种资质验证作为凭据,也只能监控到供应商产品的批次、保质期等,至于产品的灌装日期、生产过程等都无法掌握。

    而这次集味佳产品在家乐福、百佳等超市货架上,出现同一类货物却采用了不同的生产日期和生产日期不同的印刷方法,却没有被超市发现或质疑。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外大型超市的门店员工就150人~200人,一个理货员要面对上百个单品,所以管理上确实存在疏漏。

    "外包装生产日期一擦就掉,给不法商贩更改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业内人士指出,采用喷墨打印上去的生产日期很容易被涂改,如果采用压印或刺孔式标注生产日期,则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随意涂改的可能性。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未规定生产日期应该是打印上去还是压印上去,按照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记者发言

    谁让大超市失守

    上世纪末,大型超市刚刚进入中国的时候,其先进的管理和成熟的供应链条,曾经给国内零售业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其时大型超市对供应商质量的严格管控,也使其成为优质商品卖场的代名词。但为何到了今天,大型超市会问题频频,让人不安。

    大型超市,方便了人们的购物,也给进入超市销售商品的商家带来不少顾客。可是近年来大型超市屡屡爆出价格欺诈、食品安全等问题。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事件频频发生?

    这里记者想分析一下大型超市的经营模式。大型超市仓储式经营,以量大,以量制价的方式吸引顾客,顾客多了,自然也就吸引商家进入这样的大卖场销售自己的商品。在国内,多数超市的盈利模式,都是依靠收取进店费。也就是说,想进入大型超市销售自己的商品,需要给超市上架费。每个商品的每个品类,都需要缴纳进店费才可以进店。

    而在一些超市,进店费几乎可以占到超市全部收入的六成以上。记者了解到,很多中小品牌的经销商与大型超市对话时根本没有话语权,销售价格被压得很低,各类费用占销售额的比例甚至过半。甚至很多经销商都是靠在大型超市赔钱销售扩展知名度,而在其他市场寻求利润。这样以来,很多中小品牌经销商自然会想尽办法降低成本,或扩大销量。"染色馒头"、"永不过期食品"就有了生长土壤。

    而商品进入超市之后,经销商就会把自己的商品运到超市,超市会按照分类把商品摆上货架。而等到有人购买了商品,一段时间后,超市再会与经销商结账,经销商会根据销售情况进行补货。记者此前在市内超市购买商品时发现,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一般的超市可以做到对商品价格的先行赔付。但如果消费者追究责任超市是绝不会承担的,他们会告诉消费者,"这是厂家的质量问题,我们会对厂家进行相应的处罚。"

    销售方面,经销商的商品在超市只是进行销售,卖不出去商场会在到期之前退给经销商;质量方面,超市同样不需要承担责任,一旦出现问题,也可以揪出经销商或厂家问责。如此以来,超市对商品质量和市场认知度的把关其实就越来越懈怠,内部管理流程的问题则形成了价格管理上的问题频出。

    从这个角度上说,无论是生产商、经销商还是大型超市这样的零售商,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都应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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