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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把雨润“回炉门”放大一万倍

   日期:2011-05-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96    

    合肥一家5星级酒店反映,在采购的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制造的雨润牌方火腿中,发现了包装塑料膜和金属卡扣。该火腿的生产日期是4月8日。购买者认为,雨润公司可能存在把接近保质期甚至超出保质期的火腿重新加工后,再次投放到市场。(5月26日《武汉晚报》)

    雨润公司真的是在回炉过期产品吗?对此,雨润方面断然予以否认,指出火腿的生产过程都是自动机械化,可能是在包装时机械发生了故障,把包装膜和卡扣搅到火腿里面去了。问题是,这块火腿表面平整而且光滑,可从生产流程来看,包装应该是最后一道工序,这个时候发生意外的话,火腿的表面又怎么会没有一点伤痕呢?

    显然,雨润方面的说辞缺乏说服力。而且,从雨润方面急欲以赔偿5000元现金及价值5000元火腿的方式与投诉方私了的情况来看,雨润公司并不想把此事的真相公之于众,这无疑是非常可怕的。这种捂盖子的手法不仅会让消费者心生疑惑,更会让可能存在的问题得以继续隐藏,一旦事发,后果将十分可怕,企业垮台不说,整个行业也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因此,笔者要真诚地提醒雨润一声,应把合肥市场上发生的这个"小意外"放大一万倍看待,深查细究,用真相讲话,并把发现的漏洞逐一封堵,避免"小洞不补,大洞尺五"的悲剧上演。

    事实上,不仅企业在产品质量问题上应如履薄冰,监管部门也应手拿"高倍放大镜",紧盯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任何细微质量问题。这是因为众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在最后露底前,或多或少都有这样那样的先兆,如果监管部门能嗅觉灵敏,抓住蛛丝马迹及时予以查处,那就能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让消费者免于更严重的伤害。

    另外,立法者也应紧密关注市场,针对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法规。譬如国家质检总局刚刚发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修改意见,提出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及时对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但雨润火腿的"回炉门"再一次提醒我们,如果企业不按规定办事,而是悄然将过期食品重新回炉,我们应该怎么办?过期食品究竟怎样处理才无漏洞,谁来监管,怎么监管……这些问题应该进入立法者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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