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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药食同源谁是最大受益者?

   日期:2011-05-31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794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国人参产业发展的关键在于药食同源。

    所谓"药食同源",是指许多药物即食品,它们之间并无绝对的分界线。人参自古以来就是药食同源植物,从国际上看,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把人参作为食品应用,特别是韩国人参绝大多数是通过食品形式消费的。

    在中国,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部分人参制品被允许作为食品在市场上销售,如人参酒、人参烟、人参糖、人参饮料、人参蜜饯等,但在2002年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人参被列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将人参局限于保健品使用范围,凡是以人参为原料的制品不能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由此,目前我国市场上以人参为原料的食品几乎消失殆尽,仅在今年于吉林省开始重作试点。

    不过,即使吉林省试点成功后并在全国推广,中国相关人参企业就将自然而然地分享到产业规模扩张带来的盛宴吗?恐怕并不尽然。

    国金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李龙俊认为,韩国人参产业的经验表明,人参产业的利润主要在产业链后端即人参的精加工产生,我国近80%的人参直接以原料的形式消费或出口,导致国内人参产业利润水平低下。

    从目前来看,作为国际人参高端品牌象征的、有一百多年历史的老牌人参企业韩国人参公社旗下的"正官庄"已经在快马加鞭地对中国市场进行渗透,不仅在中国人参消费的主要区域华南和华东建立了广泛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品牌形象,而且还在进一步加大传统上对人参消费不大的北方市场的开拓。

    因此,如果国内人参企业还不抓紧加强在人参深加工和精加工方面的研发生产,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则一旦人参药食同源在全国推广,则韩国人参公社包括"正官庄"在内的诸多高中低档品牌必将在国内人参市场攻城略地,最终被其垄断也未可知,国内人参企业想借产业东风实现自身大发展的梦想恐怕也将随之落空。

    令人担忧的是,在人参药食同源的具体政策执行层面却有"厚外薄内"之嫌。虽然目前国家法律禁止生产人参食品并进入市场,但记者在韩国人参公社的北京旗舰店看到,其店面不仅销售加工好的高端红参,同时还在销售人参饮料等人参食品。

    对此,吉林省参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冯家也颇为费解。他表示,中国法律规定人参不能进入食品,那按道理韩国的人参食品也不应该在国内流通消费,因为目前的人参药食同源的试点只是在吉林省内进行,且试点一年后还要对人参是否进入食品进行审批,在试点期,相关人参食品只能在吉林省内销售。

    业内人士透露的一条轶闻则使韩国人参公社一统世界人参江湖的勃勃野心昭然若揭。据该人士透露,韩国正官庄在拜访吉林省金融办时曾表示,要将目前吉林正在大力推广的"长白山"人参品牌买下来,但终未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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