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严珑 乐毅)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规定正式实施一个月,本报记者回访武汉三镇50家餐馆酒楼,发现部分大店已执行,多数小店无动静(见本报昨日A05版)。昨日,本报报道引起市民热议,有餐饮单位负责人向本报打来电话询问,食品添加剂该如何公示;还有消费者反映,看到酒楼公示牌五花八门,不知是否需要统一。
武昌螃蟹甲一家餐馆负责人称,他曾用一张大红纸列出自己所使用的两种食品添加剂,并张贴在店内,但是看到本报报道的酒楼大多是专门制作的公示牌,不知自己的公示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市民罗先生称,他因工作原因常到酒楼用餐,看到酒楼的公示各不相同,有的是一张复印表,有的是专门的公示栏;有的既列出了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又写明了所使用的菜名,有的则只贴了个“食品安全承诺书”,不知道哪一种是正规的。
事实上,记者在连日走访中也发现了这一现象。比如在尤李村九龙大酒店,其食品添加剂公示为一张备案表的复印件,张贴在收银台侧后方。而与之相隔百余米的亢龙太子酒轩,则专门做了一个大的公示栏,悬挂在大厅电梯上方。
那么,餐饮单位公示食品添加剂是否要统一格式?对此,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解释说,按规定,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应备案和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公示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使用量、使用范围等,且须在店堂醒目位置或菜单上予以公示。
该人士介绍说,目前食品添加剂的公示只要符合上述规定就行,并无统一形式,对于不合规定的公示,在日常检查中将会给予纠正。
作者:严珑 乐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