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断出现的瘦肉精事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领域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日前,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了一起涉及多省的瘦肉精生产、销售案件.与以往类似事件不同的是,这次竟从饲料中检测出以前从未出现过的苯乙醇胺A这种瘦肉精新品种.浙江大学教授邹某涉案其中,相关部门已对其实施刑事拘留.(7月25日《北京晨报》)
说瘦肉精是害人精,也许并不夸张.审视我们的餐桌,时不时兴风作浪的瘦肉精,不仅如毒奶粉般阴魂不散,还经常像各色网络病毒变种一般,动不动就冒出新型制剂,搞得监管检测无力,闹得肉食者们胆战心惊.吃还是不吃?这是个问题.
这还不够纠结的.如果说此前的瘦肉精等食品安全事件,抓抓利益熏心的销售商家源头,问责一下管理不严的监管部门,尚还算一种对食品安全的把控.可此次冒头的新型瘦肉精事件背后,竟赫然站着个浙江大学教授的身影,这又让对科学怀着无比景仰之情的公众情何以堪?原来,这些严重损伤公共利益与公众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竟还有所谓专家学者与之共谋的魅影.这些"天才的发明"让人叩问,究竟是什么让学界人士堕落如斯?
浙大教授究竟在这起瘦肉精事件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仔细分析,不难想象.就在几年前,就曾有报道揭示,绵延多年的"瘦肉精中毒"事件本可在源头上避免.在西方早已发现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的危害,并禁止使用时,国内一些学者却因为课题经费、职称、地位、技术转让费等利益诱惑,集体屏蔽瘦肉精负面信息,最终造成后期一系列瘦肉精中毒事件.瘦肉精尚且如此,在其他食品安全事件中,科学究竟又扮演着怎样推波助澜的角色?
这是一种比学术腐败更可怕的堕落.倘若仅从利益驱动的角度分析,显然无法号准学者堕落于瘦肉精的脉象.如果说"商人重利",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不惜以损害公众生命安全为代价,生产销售有毒食品;那么作为科学家,不说你"为生民立命",至少也不应该僭越起码的科学道德,无视科学良知,将公众生命视为草芥吧?
对科学道德的姑息,最终导致类似瘦肉精的食品安全事件,难以从源头上杜绝.就在7月24日,河南第一批两起"瘦肉精"案件开审:其中5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3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起诉.(7月25日中新社)这让人想到监管该如何突破禁区,让动辄突破科研规则与科学道德的科研者,也受到规则与法律的制约.
长期以来,科研者与利益靠得太近,又缺少相关规范制约.这才是让实验室里那些无视公众生命的制剂,能够顺利突破食品安全防线,最终流向公众餐桌的根本原因.当学者将科研建立在贪婪的基础上,则公众安全必然被科技反噬;当科研成果缺乏监管,则"科学无禁区"就必然演变成"科学道德无禁区".
科研精神最核心的理念理应是公共精神与社会责任.倘若科学研究无视公共道德,藐视法律与科学伦理,则不仅会对社会造成可怕的伤害,更会让科学者个体陷入道德与法律的挞伐漩涡.
有鉴于此,浙大教授涉案瘦肉精事件,理应成为公众乃至学界反思科研道德与科学伦理的契机,不仅需建立详细的规范与细则规范科研,更要让食品监管深入科研领域,让科研走在合乎道德伦理与法律的路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