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供货厂家没回收,过期面包就大大方方地摆在货架上。日前,济南市阳光新路一超市被工商部门查处。
17日下午,济南工商局槐荫分局执法人员在对阳光新路一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食品柜内的某品牌面包外包装上打印的生产日期为12月10日。按4天保质期计算,面包已过期3天。对此,超市负责人表示:“以前食品到了保质期,厂家都会派人来换货,这次厂家没来人,我们也疏忽了,没有及时撤柜。”
工商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属“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人员对过期面包进行了查扣,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