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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规范商超零售企业促销收费行为

   日期:2012-03-0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459    

    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

    规范商超零售企业促销收费行为

    本报记者李标 发自北京

    全国"两会"前夕,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提出关于规范商超零售企业促销收费行为、加大对违规收费处罚力度的建议。

    宗庆后表示,近年来,一些具有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商超零售企业滥用优势地位,违规收费甚至索取商业贿赂的行为愈演愈烈。近期,商务部等五部委针对这一问题,专门发布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下称《清理工作方案》),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但由于存在着法规和制度上的漏洞,使得当前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仍屡禁不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某些商超零售企业扭曲的商业盈利模式,是导致违规收费的根本原因。某些商超零售企业低价销售商品,转向供应商索取价差之外的各种名目费用来实现赢利或弥补亏损。而下游制造企业既要承受低廉的供应价格,又要支付高额违规费用。

    二、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的同时,还可能滋生采购环节腐败。处于强势地位的大型商超零售企业除收取进场费等名目繁多的违规费用外,其采购人员向供应商索取商业贿赂已成潜规则(有的企业甚至为节约开支,纵容采购人员索贿),不仅增加供应商的销售成本,更扰乱了交易秩序,破坏了基本商业准则。

    三、目前法规允许的促销收费缺乏可操作的判定标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及《清理工作方案》规定零售商可以收取促销服务费,但无标准可依。因此,《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清理工作方案》虽规定促销服务费应明码实价并依合约收费,但一般供应商在与具有垄断或竞争优势的大型商超零售企业的服务收费议价上,无法平等协商,极易给商超零售企业钻漏洞,用合法形式掩盖其违规收费行为。

    四、治理商超违规收费的执法部门不统一,现有法律制裁措施缺乏威慑力。《清理工作方案》所附相关法律规定分散,而专门针对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的部门规章《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只有最高三万元以下罚款权限,很难抵挡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违规收费的诱惑。

    就如何从法规和制度上防范和治理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宗庆后建议:

    一要引导商超零售企业建立合理、有序的价差销售赢利模式,同时加大对恶意低价竞争行为的治理力度,保障商超零售业健康发展。

    二要在治理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的同时,将其采购人员索取商业贿赂的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予以严厉处罚。

    三要限制和规范商超零售企业促销服务收费,制止其滥用优势、高价收费。建议将商超零售企业促销服务纳入政府指导定价的范围,由商务、物价、工商部门共同制订促销服务的收费合同示范文本和标准规范,有效防止商超零售企业将促销服务费变相成为掩盖违规收费行为的"合法形式".

    四要统一治理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行为的执法机构。建议授权工商部门为唯一执法机构,避免出现"大家都可管反而都不管"现象。

    五要加大对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建议修订完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并由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增加对相应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力度,有效防范商超零售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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