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对此前味千拉面"骨汤事件"作出了调查与处罚定论,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由,决定对味千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味千(中国)11月18日发布公告称,味千愿意接受及执行工商处罚决定和整改意见,并表示公司一向注重食品安全,致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11月22日《每日经济新闻》)
坦率来讲,一些国际知名品牌进入中国后却屡现丑闻,究其原因还在于我们的制度为其提供了变质的空间与捷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的法律制度对于这些企业极为宽容。虽然一些部门强调我们的监管制度并不比国外的弱,但不可否认,在对市场的尊重、对规则的维护,我们做的非常不够。这就导致一些问题时常出现,却得不到根本解决。
比如,味千拉面"骨汤事件"时至今日,确实已告一段落。但对此事的处理并没有形成处理此类事件的范例,我们不难推定,如果今后再出现类似案例,社会还会引发新一轮讨论。这不难理解。首先,相关部门对味千拉面的罚款,实在难以推定究竟是处罚还是纵容。表面上,相关部门作出了罚款20万的惩罚,但与味千拉面的利润以及市值相比,20万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从企业主的角度考虑,罚款二十万不仅可以置换自己的罪责,消弭舆论对企业的诟病,过了这段时间公司业绩也极有可能再次上涨。但问题是,这种情况对于消费者的权益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维护,消费者与企业间并没有形成平等博弈,要知道,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可不仅仅价值20万。而且,报道称,8月下旬,味千CEO潘蔚在香港举行的2011年中期业绩报告会上介绍,"骨汤门"事件致使味千上海生意额急跌30%~35%,二、三线城市下挫15%~20%.我们很难想象,如果不是如今出现业绩下降、市值缩水的状况,味千拉面是否会放低姿态,主动道歉承担这份处罚决定。
再进一步说,即便这真的算处罚,但其对虚假广告的杜绝没有起到实质作用。实际上,我们这里似乎早已习惯了各种虚假广告。看看那些地方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各类高价药品广告,宣传能治哪种不治之症,但实际上一些了解其中内幕的人介绍,那些药品广告纯属胡说八道,甚至于一些连药品都算不上,只多是吃了对人体危害不大的保健品。虚假广告的蔓延,除了媒体缺乏相应的社会责任意识,还有公众对虚假广告的容忍,少有人认为虚假广告也是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以及更严重的监管制度疲软、处罚无力度。
诚然,罚款多少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但关键的问题是,如果执法部门不能做好"守夜者"的角色,不对虚假广告或是问题产品作出惩罚,甚至只要处罚变成挠痒痒似的抚摸,不仅无益于建立一个规范的市场,甚至是在破坏现有市场机制。从对待康菲污染到国内奶行业低标准,从对矿难多发企业的惩罚到对国际品牌的违规宣传的惩罚,一以贯之的做法似乎都是警告加上少量罚款,可这样的做法无疑是在进一步纵容违规企业,而非彻底解决问题。因此,相关部门有必要认真反思一下,在对待类似味千拉面的问题上,能否严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