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国家工商总局等4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特供"、"专供"等标识清理整顿的专项行动。受此影响,鲁花,椰树和三元牛奶等都开始纷纷"弃用人民大会堂"字样。(《武汉晚报》11月19日)
老实说,假如看到商品上印有"人民大会堂专用"字样,便立马当了真,甚至认为只要买下来就可立即体验到"人民大会堂"里的享受,显然是太过天真了。这就好比广告可以做的很精美,但如果看了广告,便把广告当真,却毫无疑问是在自作多情。现实中,明星名人代言的商品,引来无数粉丝竞相购买,最终却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的,早已不乏先例,而到了那个时候,面对粉丝们不解的追问,镜头中对商品青睐有加的明星们,却常常一脸无辜的说自己平时从来没用过。某种程度上,非要做商业代言的明星首先成为相关商品忠实的用户,其实也没有太多道理,毕竟,商业的归商业,广告的归广告,生活还是要归生活,既然拍广告终究只是人家实现自身商业价值的渠道,没必要非让人家在广告中演绎真实的生活。
同样道理,"人民大会堂专用"的标识,说白了也不过是人民大会堂商业价值的体现,至于人民大会堂究竟用什么,用没用则与之无关。从这个角度来看,既然"人民大会堂专用"未必就是"人民大会堂"真正用着的,把"人民大会堂专用"当作"特供"、"专供"标识,某种程度上其实是犯了和粉丝们一样的错。真实的情形是,使用"人民大会堂专用"的公司企业,其实不必非要首先成为人民大会堂的供应商,而只需向人民大会堂管理局去的正规授权即可,至于这授权如何取得,说白了其实和请明星做广告也并无二致,只需掏钱就能一切搞定。既然明星做广告可以兑现其商业价值,似乎也没有理由让明明有着不菲商业价值的"人民大会堂"们浪费如此稀缺的资源。
的确,只要有"眼球效应",就一定有"商业价值",但是"商业价值"的兑现是不是可以毫无限制和约束,恐怕值得商榷。具体而言,相比娱乐明星,政治名人其实同样也不乏影响力,那么,是不是官员们也可以利用这一点来实现其商业价值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既然如此,代表官方和权力机构的部门,恐怕同样应该与商业划清界限。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大会堂"即便有商业价值,其实也不应该真的拿出来兑现。
基于上述视点,"人民大会堂"标识其实与"特供"无关,顶多涉嫌虚假宣传。真正的"特供"、"专供"多半也会保持低调,而绝不会如此张扬,但权力机关与公共部门显然不应轻易涉足商业价值,至于对"特供"、"专供"标识的清理整顿,恐怕也不能只头痛医头的拿标识开刀,而更应有病治根的切除特权,只有权力部门没了"专供"、"特供",市场上才不会有对"专供"、"特供"的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