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多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见识了太多“某企业现象”。这一是源自于中国社会的老好人心理,习惯于为某人为某单位“讳”;二是出于有关部门的“暧昧”。总结起来,不外乎地方保护主义作祟、部门利益纠缠、某些监管人员“猫鼠一家”等。
在当下的中国,无论是知名度还是使用的频率,“某企业”绝对和“临时工”有一拼。这一回,“某企业”又投胎于“致癌工业盐酿酱油”事件中。
前天,有媒体报道称:记者跟随广东省“三打”办第二督导组到佛山市开展督导,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制假售假案件公之于众。佛山年产酱油8万多箱的某大型调味公司,竟然用容易致癌的工业盐水代替食用盐,作为生产酱油的原料。经统计已购的工业盐水多达760多吨。
这一爆炸性新闻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人们追问:“某大型调味公司”到底是谁?凭什么一“某”了之?
昨天,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其官方微博上透露了这一企业名称——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好了,这下不“某”了,该满意了吧?不!
早在3月31日下午,就有群众举报反映该公司相关问题。查处也随之进行,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获取工业盐水的进货凭证。问题是,既然很快就查清楚该公司问题,也能第一时间获取进货凭证,为什么就不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这家公司的名字呢?
公布该公司的名字有毋庸置疑的重要性。第一,在所有的相关信息中,该公司的名字是最核心的信息之一,如果不及时公开这一核心信息,就算把其他信息都一一披露,也会大大消减信息公开的效果。第二、有毒酱油危害之大难以想象,具体流向一时也难以掌控,只有马上公开该公司的名字,公开相关品牌酱油的名字,才能让老百姓第一时间知情,从而避免有毒酱油进入身体。到底是恶企的名声重要,还是老百姓的生命安全重要?第三,这等伤天害理的公司就该恶名远扬、臭名昭著。
公开名字,刻不容缓。相信只要是有良知者,都会焦虑于这关键的信息可能不会马上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又怎能想象,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居然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或机构公开具体调查结果,公开恶企之名?
可以说,拖到昨天才公开名字,有受舆论压力被动公开之嫌。而且吞吞吐吐、含含糊糊也不能尽解人们疑惑。
说到被动公开,前文已经述及理由。令人感慨的是,在诸多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见识了太多“某企业现象”。去年8月,河北省有关部门对酱油、食醋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企业和产品,质监部门均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但问题企业姓甚名谁,只有天知道。2008年12月,武汉市工商局在媒体记者的带领下查处了位于江岸区发展大道上的一家公司,该“武汉某公司”涉嫌从事过300公斤莱克多巴胺(瘦肉精主要成分)违法交易。
这种“某企业现象”颇有“传统”,如2001年3月18日重庆晨报报道,重庆某粮油公司出售毒大米被双倍罚款。“某企业”举不胜举,“某企业现象”已经成了一种“流毒”,这一是源自于中国社会的老好人心理,习惯于为某人为某单位“讳”;二是出于有关部门的“暧昧”。总结起来,不外乎地方保护主义作祟、部门利益纠缠、某些监管人员“猫鼠一家”等。就有毒酱油事件而言,长时间为企业“讳名”实质上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值得注意的是,当地公开“某企业”名字的背景是人们强烈怀疑“某企业”就是佛山著名企业海天公司。
当地政府、海天公司都宣称海天与威极没有任何关系,但财经网记者调查发现,两者之间的关系扑朔迷离,远非发布会澄清的那么简单。记者拨打佛山威极调味食品公司所竖立的广告牌上的另外一个电话询问“是海天酱油的生产商吗”,对方给予承认。网上所公布的佛山威极调味食品公司的广告牌也赫然可见“威极酱油”几个大字,而“威极酱油”本是海天旗下产品。
如果是“小公司贴大牌”,那如何解释仅距离威极公司数十公里的海天就能忍下这口气?如何解释对这种违法侵权行为多年来没有任何部门去管一管?
对此,当地也应给公众一个站得住脚的权威解释。
此外,南方都市报24日报道称,高明区23日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因沟通不畅,市里通报的数据有误,实际上只查获26吨非食用盐水以及90箱非法生产的酱油。那么,到底是谁搞错了?
从对问题企业名称讳莫如深,到替涉毒产品的数量翻云覆雨,当地的有关部门究竟想干什么?你们到底是人民公仆还是厂家“家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