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有消息称,近期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对儿童喜爱食品的不定期监督抽查中发现,有16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1.4%。四川省质监局已督促生产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责令整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直以来,公众十分关注儿童食品安全。因为儿童是我们的未来,是最需要全社会保护的弱势群体。然而,从2004年安徽阜阳的劣质奶粉喂出“大头娃娃”,到2008年河北的三鹿奶粉使婴儿患上肾结石、肾衰竭甚至死亡,以至于有网友称:“一杯奶强壮了一个民族,一杯奶也伤害了一个民族”。难道我们只能用伤害儿童的生命,才能唤醒有些人或部门的良知吗?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此次,四川省质监局曝光的问题儿童食品,虽仅仅是方便食品、冷冻饮品之类的小食品,但仍需予以重罚,使之得不偿失,而不能仅仅满足于督促厂家召回并整改。否则,等到那些唯利是图的商家大赚昧心钱而“坐大”,等曝出“大头娃娃事件”和“三鹿奶粉事件”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之后,再重典惩处,显然迟了,其引发的可怕后果,将是任何措施都无法弥补的。
对儿童食品的监管,不能满足于在每年六一等节日时“昙花一现”,搞那么一两次抽检,那些昧心厂家天天在生产,儿童天天在消费,“偶尔”抽检一下,必然产生许多“漏网之鱼”,难以完全保证儿童食品的食用安全。
还有一点至关重要,那就是针对儿童食品建立更为严格的问责追究制,把“位子”、“帽子”与严守食品安全的成效挂钩。在问责制面前,任何失职渎职者、监管不力者都必须付出代价,不仅仅是“换位子”,而是要“丢帽子”,没有商量的余地,不能有手软的情形;哪怕他只是生产了一袋问题饼干、一块问题蛋糕等,哪怕他因“疏忽”而让一袋问题食品溜进了市场,都要给他戴一个“紧箍咒”。比如此次,四川省质监局曝光的这些厂家,恐怕不应该仅仅曝光了事,问责也是必须的。等到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才实行严格的问责,已经没有实质意义,这恐怕就是儿童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深层根源。
虽说,许多地方已建立了问责追究制度,但出了食品安全事故,是否真正被问责、被追究,还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正如专家所言,强化对问责追究制落实程度的监督,对于该问责而没有问责、问责力度不够等情形严格监控,恐怕是更上一级部门该去强化考核和监督的。让儿童远离伤害而健康成长,是天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