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万夫
近日,杭州市质监局组织了一场名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要求杭州所有食品企业法人和相关负责人都要参加考试,并且规定,如果两次没有通过,企业将被暂停核发生产许可证,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停产停工(据新华社)。
从善意的角度考虑,我们能够找到这么做的积极效果,尤其是在食品安全困局的背景下,这至少表明当地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是有过思考的,这种态度也许是让企业法人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最值得关注的地方。
但我毫不掩饰对这种做法的不屑一顾,因为我们从来没有听过哪个企业的食品安全是考试考出来的。三鹿牛奶还曾经是国家免检产品,不照样害人吗?况且,从参加考试的诸多超大企业上来看,比如娃哈哈,就算宗庆后两次考试都没通过,一个杭州质监局,敢对他们停工停产吗?就算他们敢,当地政府有这个勇气吗?
其实,需要考试并且不通过就要进行处理的不是这些食品企业,恰恰是主导这次考试的质监部门。因为法律法规执行得好不好,除了靠被执行对象对其的认知程度和觉悟,还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监管与执行力度。但从三鹿牛奶以及诸多食品安全问题上看,涉事企业敢在刀尖上行走,敢拿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开玩笑,很大原因在于监管者的不作为。
所以,当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时候,作为主管部门必须要从自身的职责上反思,为什么有那么多法律法规依然管理不好这个市场,依然有企业铤而走险。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其实还是一个对职责与责任重新认知的过程。而这种自我检讨与改变,或许才是彻底改变食品安全问题最直接和最根本的办法。任何指望别人提高觉悟的做法,哪怕充满善意,也难逃逃避责任的嫌疑。 (辽宁 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