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林铉
即便质检总局公布称,酒鬼酒DBP(俗称塑化剂)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超出标准0.3mg/kg约247%,“酒鬼”仍然横行。该公司狡辩称,酒鬼酒中DBP含量以1.08MG/kg计算,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而且,该公司认为在国家制定的蒸馏酒及配制酒标准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均未对塑化剂含量作出要求,所以,不存在DBP超标的问题,酒鬼酒是安全的,没问题。
这需要多么无耻才能如此回应公众,其大言不惭的逻辑是,如果标准中没有规定是不是允许存在某类毒药,那么,即使酒鬼酒中有这些毒药也不存在超标问题,既然没有违反国家规定和标准,酒鬼酒就没有责任,也不存在质量问题。
更令人奇怪和不满的是,至今没有任何监管或执法部门对酒鬼酒公司作出法律或行政上的惩罚,该公司甚至没有任何召回计划,这是公然的体制溃败。台湾地区去年也曾发生过食品饮料掺杂塑化剂的恶性事件,不仅当即全面检查所有可能遭受污染商品并召回和销毁所有涉塑产品,而且对主要犯罪分子求处重刑,企业更被关闭。
最令人惊讶的是,酒鬼酒塑化剂来源不是由政府监管机构进行调查,而是企业自查,并得出塑化剂三大来源的结论,一个是自动包装线上的小塑料管,另一个是塑料瓶塞,还有一个是临时使用过的一段长达10米的塑料输酒管,企业认为是在生产和包装过程中受到偶然性污染。
这是一个漏洞百出的结论。首先,根据央视记者的现场调查,酒鬼酒公司从生产用具到输酒管道,从发酵设备到存储容器,没有见到任何塑料材质的生产用具或设备,即便是在需要频频更换输入和输出管线的过滤机房,采用的转接管也都是不锈钢软管。即使可能曾经短期内使用过一根长达10米的塑料输酒管,按照酒鬼酒的年产量与其所含的DBP计算,就是把这根管子全部溶解掉析出的塑化剂成分,也远远达不到目前的含量。
如果将问题归因于包装过程,也属于无稽之谈。专业从事塑料产业链研究的隆众石化网CEO潘隆在媒体上澄清,塑化剂是一种在PVC制品加工过程中添加使用的,而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饮用水桶、矿泉水瓶、塑料桶、输水管及食品包装膜、瓶盖、购物袋等绝大多数日用塑料制品均由PE、PP、PET、PC作为原材料制成,生产过程中均不使用塑化剂,因此,所谓塑料瓶塞带来塑化剂污染是不可能的,是误导公众。
这使得酒鬼酒所谓三大原因根本无法解释其产品中的塑化剂来源。而根据中国酒协的内部调查,很多高端白酒普遍存在塑化剂问题,这似乎是一个行业性现象,而且有具体的产品范围,即低端酒不会含有或有微乎其微的塑化剂,而高含量的塑化剂主要在高端白酒产品中存在。
有业内人士向媒体解释了这种现象:添加塑化剂能使低档酒变成高档酒,让酿了3年的白酒和30年的酒具有相似的口感。塑化剂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一是作为稳定剂,因为当酒精度降低到50度或以下的时候,原先可溶入酒体中的呈香物质就会析出或凝结,产生沉淀或浑浊现象,影响外观,塑化剂具有减缓水解的作用,让这些呈香物质长久留香,这也是香水使用塑化剂的主要原因。其次,塑化剂也可以起到让酒体黏稠绵软的作用,以呈现陈酿的口感。
尽管这种解释目前无法得到确认,公众则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但至少,目前该公司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那么,这么一件恶性的食品安全事故,为何至今没有给出一个让人信服的答案,更不用说处理呢?毕竟中国拥有高效和庞大的行政能力,如果政府愿意调查的话,应该会雷厉风行。
这是中国体制的一个特点,任何事故先要从政治角度考虑而非法律立场,一般采取行政的手段处理,为了实现政治目标,也可以采用法律手段。在中国,白酒行业是各地政府的纳税大户,在处理这一行业性问题时,不得不顾及地方政府的财政利益以及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比如倒闭和失业。如果事故没有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只是潜在的损失,就会大事化小,防止成为公共事件。比如,不少专家和政府部门的人员,都宣称少量的塑化剂并不会影响健康,以安抚民心。
当然,高端白酒主要用于公务和商务消费,普通百姓几乎喝不起。那么,即使政府不查不究,广大网民也体现出幸灾乐祸的心态。因为这些所谓高端消费者终于和百姓一样,成为这个体制的受害者,没有人能够逃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