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广西将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广西重点打击的保健食品"四非"行为包括: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以及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等;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产品,经营的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和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如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以及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等;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等。
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进行严惩重处。同时,鼓励消费者、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等通过举报电话、网络,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目前,自治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平台已全面开通,公众可通过"12331"电话、网络、信件、来访、移动终端等进行投诉举报,举报有效者均有奖励,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奖励额度上不封顶。(记者/梁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