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6日,哥伦比亚宣布出台了标题为“对从事家养/野生禽鸟屠宰及对肉、食用肉制品进行切割、储存、销售与运输的企业制定检验、监督和官方控制要求”的社会福利部决议草案。
该草案对从事家养/野生禽鸟屠宰及对人类消费肉、食用肉制品进行切割、储存、销售与运输的企业制定了卫生要求,具体内日内容包括:目的;范围;定义;一般标准;屠宰场特定卫生标准;卫生保障系统;化学残留及污染物控制;屠宰前后检验要求;肉及食用肉制品运输要求;畜体、畜体部分及食用肉制品的营销。
该决议于决议签署日获得批准,并于官方通报日起6个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