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 澳大利亚宣布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已经收到一份澳大利亚酿酒师联合会的申请,要求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中的标准1.3.3 – 加工助剂,以及标准4.5.1 – 葡萄酒生产要求(只对澳大利亚),在没有对柠檬酸铜必须是皂土基的现行限制情况下,将其作为葡萄酒制造的加工助剂使用。
涉及的产品有:葡萄酒
目标和理由:允许使用更广泛的柠檬酸铜的构成形式,使得葡萄酒的制造商能够使用更多的产品去除其产品中的硫化物。 所有要求修订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的申请必须进行下列目标的评定;(a) 保护公众健康和安全;(b) 提供足够的与食品相关的信息,使得消费者能够做出知情的选择;以及(c) 防止误导或欺诈行为。
相关文件: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英语)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7-5-25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