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30日,阿根廷农牧渔及食品秘书处(SAGPA)发布了关于新鲜蔬菜分类、包装和管理的法规修正案。
该修正案经决议ex-SAG No. 297/1983批准,提议对上述法规第V章第5点“商品标识”作出如下修订:第5.1.1.5项:“商标或生产厂、包装厂的名称”, 适当的修订为:“商标和生产厂、包装厂的明确标识(自然人或法人),”。 第5.1.1.9项增加“农产品生产商国家卫生登记号码(RENSPA)”。
该修正案经决议ex-SAG No. 297/1983批准,提议对上述法规第V章第5点“商品标识”作出如下修订:第5.1.1.5项:“商标或生产厂、包装厂的名称”, 适当的修订为:“商标和生产厂、包装厂的明确标识(自然人或法人),”。 第5.1.1.9项增加“农产品生产商国家卫生登记号码(RENS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