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9日,新加坡公布了进口整壳冷冻牡蛎、半壳冷冻牡蛎及冷冻牡蛎肉的要求。对于牡蛎,无论是整壳、半壳或牡蛎肉,都要求进行有关诺罗病毒(Norovirus)的出口前检验。出口国主管当局必须证明出口新加坡的货物已经过检验,且无诺罗病毒(Norovirus)。
这是对相关政府颁布的卫生证书当前要求的补充规定:
(a) 牡蛎是从批准水域捕捞,并在批准的企业内以卫生方式加工;
(b) 牡蛎未经过有损健康的化学防腐剂及添加剂处理;
(c) 产品适合供人类消费。
该要求生效日期在200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