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0日,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关于毒莠定(picloram)的决议草案。本草案修改2003年8月29日第RE o 165号决议,规定稻米、甘蔗、小麦、肉、肉类和乳制品内毒莠定(picloram)的可接受日摄取量为0.2 mg/kg %p.c。
拟生效日期为2007年8月。
2007年7月20日,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关于毒莠定(picloram)的决议草案。本草案修改2003年8月29日第RE o 165号决议,规定稻米、甘蔗、小麦、肉、肉类和乳制品内毒莠定(picloram)的可接受日摄取量为0.2 mg/kg %p.c。
拟生效日期为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