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0日,加拿大拟定烯草酮(clethodim)最大残留限量。 最大残留限量经在加拿大官方公报磋商后已根据食品药物法规(FDR)合法的制定。通过Bill C-28对食品药物法案的修订,预计于2007年生效,它将允许根据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PCPA)合法的制定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无需经过FDA法规的批准。本文件的目的是对2006年6月28日PCPA生效后拟订的含2-cyclohex-1-enone moiety代谢物的烯草酮(clethodim)的国内最大残留限量(MRLs)进行公众磋商。为使本文件所列MRLs在FDA修改后尽快合法确定,在Bill C-28生效前正在开始相关咨询。
MRL (ppm) 未加工农产品(RAC)及/或加工品
0.05 ppm 东方芥末(仅限油籽)
0.4 ppm 芥末籽(仅限调料)*
(*加拿大有关"芥末籽"0.4 ppm最大残留限量的描述,正在被修订,以便清晰的阐明其仅适用于调料类的芥末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