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机械  北京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泰国拟定有关婴儿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替代法规

   日期:2007-09-1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854    
   2007年8月30日,泰国出台标题为“婴儿食品及婴幼儿配方食品(No. 4)”的公共卫生部通告,撤消公共卫生部(MOPH)有关食品标签11.2.10.项(a)条的第157号通报(B.E. 2537 (1994),并由以下规定替代:
    (a)关于“需提供的信息”的内容:
    - 婴儿最佳食品是母乳,因为其营养全面;
    - 婴儿配料脱脂乳应根据医师、护士或营养学家的建议食用;及
    - 制备非组成成分对婴儿有害。
    这三条内容应纵向依次列在一个小框内、字母与背景形成反差,第一条内容应清晰可读,用粗体字母标明。
    注册此类食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应在本通知生效日后180天内提交其修改结果,当前标签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