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机械  北京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美国规定杀虫剂氟磺胺草醚残留许可限量

   日期:2007-10-23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99    

  2007年9月21日,美国宣布规定以下商品内/表杀虫剂氟磺胺草醚(Fomesafen)混合残留的许可限量:干豆:0.05 ppm:及四季豆:0.05 ppm。

  本法规于2007年9月12日生效。有关异议及听证要求必须与2007年11月13日、或之前收悉,并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097.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