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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规定对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通报所应遵循的程序

   日期:2007-12-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53    

   2007年12月14日,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 发布第49号标准指令,规定了对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通报所应遵循的程序,按照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生产链追溯系统(SISBOV),批准的企业应对参加集市、展览会、拍卖会及任何其它临时集散地活动的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注册。以上活动应按1994年10月18日第162号部级令规定程序获得事先批准,并输入到SISBOV国家数据库。

   第49号标准指令,2007年10月31日签发,公布于2007年11月1日第211号官方公报第I节,第1页。并已于2007年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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