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保健酒  机械  北京  白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巴西规定对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通报所应遵循的程序

   日期:2007-12-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133    

   2007年12月14日,巴西农畜食品供应部(MAPA) 发布第49号标准指令,规定了对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通报所应遵循的程序,按照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生产链追溯系统(SISBOV),批准的企业应对参加集市、展览会、拍卖会及任何其它临时集散地活动的牛及非洲羚羊属动物进行注册。以上活动应按1994年10月18日第162号部级令规定程序获得事先批准,并输入到SISBOV国家数据库。

   第49号标准指令,2007年10月31日签发,公布于2007年11月1日第211号官方公报第I节,第1页。并已于2007年11月1日生效。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