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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为刀俎 新股东为鱼肉

   日期:2011-10-20     来源:财讯    浏览:136    
   楚汉相争时,樊哙在鸿门宴上一句话流传至今,即“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意为别人好比是菜刀和砧板,我们则好比是鱼肉,比喻生杀大权掌握在别人手里,自己处在被宰割的地位。如今,贝因美为刀俎,流通股东为鱼肉。

  9月29日贝因美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滨江区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由于不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这是又一个上市公司“伪高新”被监管部门查实的案例,贝因美是目前公开信息中上市公司高新资格“掺假”最严重、追缴补税金额最高的企业。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发行人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贝因美并不符合“高新企业”资格,不能享受所得税率10%的优惠,税款退回证明了贝因美“假高新”的嘴脸,对于上市之前的税款,理应由老股东承担。贝因美不仅违反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还违背了在招股时的承诺:“在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贝因美今年四月上市,发起人股东大举分了历年利润,上市时又享受了IPO的巨大资本溢价。如今爆出近6000万元上市前的税收问题,大股东居然要求新老股东共同补缴税款,真是天理难容。上市前的违规行为,应该由当时的股东承担,新股东没有义务承担,可见贝因美是个极度缺乏诚信的企业,投资者何敢再将向其投资?

  贝因美是国内大名鼎鼎的婴幼儿食品的龙头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宏目前身家超过23亿元,跟当初的出资额相比,上市让其身家暴增400多倍。贝因美1.4万名流通股东,以42倍PE募集的17亿元,发行价为42元,截止目前已跌至26.22,跌幅超过37%,流通股东真是欲哭无泪。

  肉,几年前就被老股东吃掉了,现在还要拿新股东当唐僧肉,以图一割,这不是赤裸裸的坑爹吗?著名企管专家谭小芳老师认为,在我国传统儒家伦理中,诚实守信被视为“立人之本”、“立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晋商纵横世界商业500年,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大商帮,靠得是诚信经营理念。晋商首先讲的是做人,而后才是做商。而今贝因美的行为,显然有失德行。

  鸿门宴上,双方看似觥筹交错,其乐融融,实则却是刀光剑影,杀机四伏。贝因美皆是如此,上市之时42倍PE吸引了不少投资者,前期新老股东其乐融融,实则暗藏杀机。发起股东分割上市前所有利润后,又拿新股东当替罪羊。楚汉争霸的结局,刘邦经过奋争不再是鱼肉。随着监管部门的介入,舆论的谴责,贝因美新股东自然也不再甘当鱼肉。同时,像贝因美这样缺乏诚信的企业,历经此役,广大消费者也不得不提防,以免被鱼肉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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