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3日,阿尔巴尼亚公布关于保护人类免受烟草制品危害”的第9636号法律的“一些补充和修订”的法律草案。本法律草案对2006年11月6日的,“关于保护人类免受烟草制品危害”的第9636号法律提出了一些补充和修订。草案提出了对第9636号法律第3条的一些修订,增加了如下所述的第18段:18. 配料是除烟叶及其它天然的和未加工的烟草部分之外,在烟草制品加工中使用并且在成品中存在的每一种物质,具有包括文字、过滤嘴、颜色和粘合剂在内的很多种变化形式。草案同样还修订了第4条,第4条中的第三句修订如下:在每一个香烟盒或烟草制品的包装上必须印有关于抽烟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警示信息。这种信息必须以阿尔巴尼亚语印制、清楚、明显并易读。这些信息必须覆盖正面的40%和背面的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