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范围 无依据的所谓“特供”商品
市工商局广告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对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广告宣传中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进行清理检查。重点范围是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香烟、水果、大米等日用消费品及上述商品的生产经营者等。
此次清理的内容则包括,商品出现“专(特)供×××(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专用”、“××省(市)指定接待专用产品”等国家机关的名义及类似内容。生产经营者无事实依据,假借“特供”、“专供”或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服务,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此外,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也在整治范围内。
“内部专用酒” 40元一瓶 日期厂址都没有
21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几家超市和烟酒专卖店,已经很难找到标注“特供”、“专供”的商品。不过在玉双路一干杂店,记者询问有无“内部酒”时,老板娘心领神会地说“有”,并询问记者要多少。老板娘从货架后面取了一瓶出来,粉红色的包装纸裹在上面。把纸一扯,记者却没有看到标签,没有商标、没有生产日期、没有厂家名称、更没有厂址,甚至连酒精含量都没有。倒是“内部专用”几个字格外醒目,直接印在酒瓶上,下面还印着“非卖品”的字样。“这酒40多一瓶,要得多就40块。”不过当记者问为啥这酒啥都没有时,老板娘说,“内部酒”都是这样子的,只有晓得的人才买。
市工商局广告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在全市各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批发零售市场、烟酒销售店、宾馆饭店、餐饮等销售场所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包装、标签上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要求厂家采取收回、覆盖、粘贴、替换等方式撤除市场上流通的违规商品包装、标签。该负责人提醒市民,买这些商品的时候尽量到正规的商场、超市,遇到无厂名、无厂址也无生产日期的所谓“内部专用”酒时,千万不要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