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近日发出G/SPS/N/NZL/403号通报,新西兰农业部生物安全局(NZFSA)已重新制定耐储存宠物食品的进口健康标准。其中应注意的重要修订是:更改了现有的宠物食品类别及处理方法,以便更好的反应来源国的风险;扩大了对罐装或蒸馏的要求,包括经罐装和蒸馏、加热到与新西兰进口卫生标准(IHS)规定的相等效的时间和温度,并有官方政府的背书声明;增加了一个注释,即含海鱼成分的宠物食品无须附加证书。
该标准的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9月。
新西兰近日发出G/SPS/N/NZL/403号通报,新西兰农业部生物安全局(NZFSA)已重新制定耐储存宠物食品的进口健康标准。其中应注意的重要修订是:更改了现有的宠物食品类别及处理方法,以便更好的反应来源国的风险;扩大了对罐装或蒸馏的要求,包括经罐装和蒸馏、加热到与新西兰进口卫生标准(IHS)规定的相等效的时间和温度,并有官方政府的背书声明;增加了一个注释,即含海鱼成分的宠物食品无须附加证书。
该标准的拟生效日期为20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