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2009年9月8日发布G/TBT/N/BHR/145号通报,标题是: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无花果。主要内容有:技术法规草案规定海湾标准(GSO)"蔬菜、水果及其制品-鲜无花果"第8.2和第9条(包装和标签)规定的要求为强制性要求。
草案规定如下:无花果必须以能够保护其产品性质的方式包装,包装内部使用的材料必须新鲜、清洁并且优质以避免造成产品外部或内部损坏;印有商品规格的纸或标志允许使用特殊材料,只要图案或标签使用的是无毒墨水或胶水并且包装能够防止异物进入。
草案还规定了标签要求:包装或配送商的名称和地址正式批准及认可的代码标志,产品性质为"无花果"或"鲜无花果",如果无法从外面看到包装内部以及"上等"等级种类名称。原产地、种植区、国家、地区或本地名称。
拟批准日期:待定,拟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