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近日发出G/SPS/N/CAN/239/Add.2号通报,对加拿大种子标准中有关野草种子令进行了修改,目的在于鉴别野草种子的分类植物物种并确定种子的等级。此次修改是根据野草种子对农业生产系统影响的严重程度来划分等级的。共分6个等级:第1级 禁止的有害杂草,第2级 初级有害杂草,第3级 二级有害杂草(除表XIV和XV外,适用于种子法规目录表I内的所有列表),第4级 二级有害杂草 (适用于种子法规目录表I的XII列表),第5级 有害杂草,第6级 种子法规目录内所有其它未列为农作物的种子。加拿大食品检验署认为:应对新出现的野草问题,重新对无问题物种进行等级再分、修改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