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009年10月23日发布了G/TBT/N/EEC/301号通报,标题为:欧盟委员会指令草案,为适应技术进步修订关于化妆品的理事会指令76/768/EEC附件II和III,涉及化妆品。
该指令草案有以下措施:(1)禁止马鞭草纯物质以外的马鞭草精油(马鞭草油)及其衍生产品(2)马鞭草纯物质(马鞭草油)的使用限制为在最终化妆品中浓度低于0.2%。(3)限制在化妆品中使用烯丙基苯乙醚,丙烯醇自由基的水平应低于0.1%(4)删除理事会指令76/768/EEC第1部分附录III第130号引用中的商品名称“sinpine”。
该指令草案拟批准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10年初。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第20天。生效后12个月适用。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