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
签字领到3000元钱
10月20日上午,家住城区金都花园的李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袋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发现里面爬出一只只白色的蛆虫。李先生通过超市售后服务人员联系到双汇驻潍办事处。由于双方赔付款数额没有达成协议,事情一直未得到解决。
11月1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到李先生,他告诉记者,10月30日,双汇业务人员已经给他答复,赔付了3000元钱。“刚开始我提出要1万元钱赔偿,他们一直给不出明确的答复,却又一遍遍地给我打电话,我也有些烦了,最后就说让他们赔3000元钱算了,他们说跟厂家商量后给我回信。直到10月30日,他们给我打电话说同意了。当天下午见了面。”
据了解,双汇工作人员给李先生赔付的3000元钱,是分两次手续办理的,李先生跟他们签了两份协议。“见面后,他们拿出了两份材料,一份已经写好了,上面的基本内容是说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赔偿300元钱,让我签字。另一份是他们让我写上因举报双汇质量问题,获奖励2700元钱,并在下面签字。”李先生告诉记者。
办理完手续,拿到赔偿金,李先生就离开了,双汇业务人员没有给他留下任何凭证,至于火腿肠生蛆的原因,工作人员称自己也不清楚。
双汇
工作人员吞吞吐吐
记者再次联系到双汇总公司驻潍办事处负责市场信息调研的姚主管,为李先生协调赔偿问题的事一直由他来负责。
姚主管告诉记者:“具体赔付金额我不清楚,是业务人员去处理的。”而对于火腿肠生蛆的原因,姚主管表示,他们已经把问题产品寄回总公司的售后部门,具体原因他不清楚。当记者询问双汇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给消费者赔付金额是如何规定的,他同样表示不清楚。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10月21日第一次约李先生见面的业务人员,该业务人员却表示,让记者联系姚主管。“我听说已经协调好了,我现在在外地,这个事是由我们领导处理的,要不你问问姚主管吧,具体情况他应该知道。”
随后,记者又拨打了双汇总公司全国服务热线400-6168218,客服人员表示,相关赔付事项都是由当地业务代表先看产品,然后给当场赔付,不是由总公司客服处理。“我们所有的赔付款额都是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赔付,公司没有自己的具体规定。”至于对李先生的赔付问题,客服人员表示:“驻潍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是跟他们的经理汇报,不汇报到我们这个部门。”最后,客服人员记录下记者的电话后表示,让主要负责此事的李经理跟记者联系。
市民
大公司更要守诚信
针对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生蛆一事,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家住潍城区月河路某小区的徐先生说:“很多公司都打着诚信为本、质量第一等口号,一直说把我们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可问题却一次次发生。我觉得现在的大企业太不可靠了。他们只是把诚信放在嘴上,做在表面,把这些口号作为自己不讲诚信的挡箭牌。”
“以前都觉得买大品牌的东西可靠,质量问题少,现在看来不行了。其实他们这样不仅欺骗了消费者,让我们对他们失去信心,更影响到他们自己的声誉。双汇以前曝出‘瘦肉精’的事,大家就对他们的产品产生怀疑,最后他们又是道歉,又是承诺以后会严把质量关,但后来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问题。”在新华路某商场工作的孙女士说。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表示,虽然双汇给出的答复不合法律规定,但最起码是正确对待了市民的投诉。另外,王律师还提醒市民,每个消费者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维护自己的权利,遇到类似的问题应该向有关部门举报,监督食品企业把好质量关,大家一起把食品质量抓上去。
截至11月1日下午6时记者发稿,没有得到双汇方面李经理的回复。
◎相关链接
双汇遇事频推诿
●6月初,南昌市民黄女士购买了一包双汇润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4岁的外甥女食用时发现塑料外包装上有芝麻大的白色物体蠕动。双汇驻南昌办事处负责人王经理表示,他们不清楚蛆的具体来源,不好表态。
●6月初,福州陈先生的妻子买回双汇非清真鸡肉肠和双汇“泡面拍档”香肠的搭售装,在食用时发现香肠“外衣”上布满蛆虫,其中一些已经死亡。事后,双汇福州负责人要求和陈先生单独协商解决办法,拒绝接受采访。后经记者了解,双汇答应向陈先生赔偿人民币100元。
●7月中旬,南京市的熊小姐在超市购买了两根双汇王中王火腿肠,在食用后中毒,入院抢救。事后,双汇工作人员解释为运输过程中破包导致的霉变。
●8月初,成都市民谭先生的侄儿攀攀,在吃下一根双汇“Q趣”火腿肠后,上吐下泻,送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双汇供货商称可以赔付2万元但是不能在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