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日,哥伦比亚社会福利部公布了家禽宰杀和加工厂要求的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家禽宰杀和加工厂的卫生要求。草案覆盖了下列各项:目的;范围;定义;卫生标准;场所和通道;设计和建造;排水系统;通风;照明;卫生设施;液体和固体废物管理;水质量;产品操作者及其健康状况;培训;卫生规范和保护措施;宰杀和加工厂装置、设备和工具的要求;接收和宰杀区域;接收部分;宰杀部分;浇烫和拔去鸡鸭等毛的区域;取出内脏、清洗、冷却和包装区域;取出内脏、宰杀后的禽体清洗部分;冷却和包装部分;其它设施;卫生标准操作程序(开发、执行、维护、纠正行动、记录、鉴定,以及微生物鉴定);取样要求;测试结果记录;抽样检验方法标准;微生物学标准;取样要求;不履行微生物学标准;理化要求;在宰杀和加工厂操作中“零公差”排泄物控制;在农场进行的预卫生检查;在工厂的预宰杀和宰杀后的检查;从事家禽宰杀和加工公司的官方检查;官方检查标准;宰杀前检查;在工厂宰杀前检查;缚住待宰杀的禽类;宰杀前检查的最终结果;宰杀后检查;在家禽宰杀后检查期间进行的检验;宰杀后检查结果和产品的
草案具体内容详见: http://ec.europa.eu/enterprise/tbt/tbt_repository/COL139_ES_1_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