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2月24日第36号巴西官方公报(Nº 36, quarta-feira, 24 de fevereiro de 2010,ISSN 1677-7042),巴西农牧渔业食品部、巴西卫生监督局、环境和自然资源事务总统咨询机构与2010年2月23日联合发布了第1号联合指令(INSTRUÇÃO NORMATIVA CONJUNTA Nº 1,DE 23 DE FEVEREIRO DE 2010),拟建立针对缺乏足够科学数据支持的部分农药的注册要求、农药构成及施用对象、农药最高用量指导方针。根据该法规,对于目前还缺乏足够科学数据支持的农药,在最终MRLs值确定之前,可以由相关企业向主管部门申请允许使用,并建立临时最大使用限量,该指标24个月内有效。申请流程需要依据2002年1月4日农牧渔业食品部法令第4074号(Decreto 4.074, de 4 de janeiro de 2002)相关条款进行。根据该法规,每种农药的最终MRLs都将会根据巴西国家污染物监测体系工程的监测数据逐步加以确定。一旦建立起了某种代表性作物的最终MRLs,则该值适用于该代表性作物分组中的所有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