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品伙伴网跟踪研究国际食品安全的网友李和平翻译报道,食品不是三聚氰胺唯一来源,欧盟食品安全机构降低三聚氰胺TDI值。本文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食品伙伴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4月13日,欧盟食品安全机构(EFSA)降低了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每日允许限量(TDI)数值。(欧盟原有三聚氰胺每日允许限量值为:0.5毫克/千克体重•每日。)新设定的每日允许限量值为:0.2毫克/千克体重•每日。新调整的限量值与世界卫生组织(WHO)于2008年设定的每日允许限量值(TDI)一致(http://www.cnfood.net/english/xingyexiangguan/128640.html)。
近日,欧盟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完成了针对食品及饲料中三聚氰胺毒性问题的分析报告。该报告分析了欧盟相关国家食品及饲料与三聚氰胺毒性有关的2239个毒理学数据。在此基础上,欧盟食品安全机构所属食品链食品污染专家委员会重新设定了上述三聚氰胺每日允许量数值:0.2毫克/千克体重•每日。作为某些塑料制品生产原料的三聚氰胺存在着微量迁移现象,即会从含有三聚氰胺的塑料杯、餐具中迁移并渗入到食品中的情况,所以食品污染专家委员会重新评估了三聚氰胺的每日允许限量数值。同时,报告结果发现:原来认为的较低每日允许限量数值情况(0.5毫克/千克体重•每日)仍可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另外,欧盟食品安全机构所属的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委员会(CEF)的实验数据还表明,目前(消费者)通过食物接触的三聚氰胺量总体低于(欧盟)规定的三聚氰胺每日允许限量数值。
三聚氰胺是生产某些塑料制品所使用的化学物质。三聚氰胺污染食品事件起源于2007年的“宠物饲料”和2008年的“奶制品三聚氰胺污染”事件。2009年欧盟委员会要求欧盟食品安全机构对三聚氰胺的每日允许限量数值进行重新评价,以确定人和动物接触物质中的三聚氰胺含量。
背景:目前相关限量标准对三聚氰胺(CAS:108-78-1)进行规定。此外,三聚氰胺相关物质还有:三聚氰酸(CAS:108-80-5),三聚氰酸二酰胺(CAS:645-92-1),三聚氰胺一酰胺(CAS:645-93-2)。
英文原文如下:http://www.efsa.europa.eu/en/press/news/contam1004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