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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利亚将执行有关进口食品原料包装上必须注明进口商名称的决议

   日期:2010-07-14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993    
    叙利亚经济和贸易部强调,将全力贯彻执行有关进口食品原料包装上必须注明进口商名称的决议,这一决议自2010年7月18日起开始生效。同时,经贸部警告不得将未注明进口商名称的商品退回叙边境口岸、港口和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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