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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初榨食用油须索取检疫证书

   日期:2010-08-06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261    
    近日,中山某企业在进口橄榄油时因对法律不熟悉而没有向对方索取植物检疫证书,导致无法进口,目前正在补办证书。中山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进口企业,进口初榨食用植物油,企业报检时必须提供输出国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并在合同中注明;无出口国官方有效植物检疫证书的,一律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据悉,橄榄油在中国市场潜力巨大,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也出现了一些进口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现象。为了保证进口橄榄油的质量安全,打击欺诈行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了对进口橄榄油的监管。因此,进口初榨食用植物油的企业,不要忘了提前取得输出国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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