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TFOC.CA网站消息,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于2010年8月16日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项咨询调查,表明欲引进食品进口商许可证制度的意向。食品及食品成分的进口商将根据《食品和药品法案》要求出示许可证,并证明在进口和相关流程中有自己的食品安全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消费者产品包装和标签法案》要求。
该条例将在《农业产品法案》管理下设立,适用的进口产品有:
酒精和非酒精饮料
糖果
脂肪和油
婴幼儿配方奶粉
咖啡和茶
谷物
香料和调味料
果汁
烘焙产品
不适用的进口产品有:
加工水果和蔬菜
肉类和家禽
乳制品
蛋制品
蜂蜜和枫木产品
海鲜
新鲜水果和蔬菜
人工色素
瓶装水
9月,CFIA将会在多伦多举行的I.E.Canada成员会议中与哈利法克斯、蒙特利尔、渥太华、多伦多和温哥华进行商讨。届时将宣布最终实行的日期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