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6日晚,家住海淀区的王先生感觉肠胃不适,上吐下泻。前往医院就医后被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化验结果显示“伴有中毒症状”。住院四天后,他又在家休息三天才痊愈。
王先生说,事发当天他吃了两顿饭,都是在永和大王点的外卖。上午点的是豆浆、包子、油条、蛋饼。下午又点了豆浆、三杯鸡饭、蛋饼。吃过下午饭几个小时就发病了。他认为永和大王提供的外卖有质量问题,起诉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400余元。
昨天上午,永和大王委派代理人出庭应诉。代理人称,王先生虽然出具了永和大王的发票,但不能证明他的急性肠胃炎是永和大王外卖食品造成的。
法官询问永和大王相关食品的制作流程,其代理人称永和大王统一配送,冷冻冷藏储存,有严格的保质期,并设检察人员检查,事发当天的食品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被问及豆浆等食物如何加工时,该代理人称永和大王的豆浆是先泡大豆,再磨成豆浆,最后加热,因为豆浆的保质期是两个小时,如果超时就会倒掉。
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朝阳法院调解未遂,将择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