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名推广 热搜: 食品  机械  北京  白酒  保健酒 

17600109315
服务时间 9:00-18:00 (工作日)

美国对华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日期:2010-12-27     来源:中国食品网    作者:中食网    浏览:544    

    2010年12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见下表)。
 

    1996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03061900.10和03062900.00。1997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1.50%~201.63%。2009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18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2010年6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初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5.44%~41.95%。
 

美国对华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生产商

倾销幅度(%

西平奥派食品有限公司(Xiping Opeck Food Co., Ltd.)

9.39

上海海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hanghai Ocean Flavor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

41.92

北京中达联合进出口有限公司(China Kingdom(Beijing)Import & Export Co., Ltd.)

18.87

徐州金江食品有限公司(Xuzhou Jinjiang Foodstuffs Co., Ltd.)

5.39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Copyright©2004-2024 中国食品行业网 版权所有 网站首页 新手帮助  |  信息发布规则  |  版权隐私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