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FDA官方网站消息,FDA于当地时间4月1日发布了两份关于在餐饮连锁店、食品零售连锁店的菜单与菜单板以及自动售货机内标注卡路里含量的提议法规。目前,FDA正就该两项提议法规征求公众意见。
美国卫生及公共服务部秘书凯瑟琳.西贝利厄斯称:"这两项法规将方便人们在选择食物时获取更多的信息,提供明确的营养信息可方便消费者做出更健康的食物选择方案,这有利于减肥,也可使我们大家变得更加健康。"
其中的一项提议法规适用于餐饮连锁店以及食品零售连锁店。具体来讲,拥有20家或者更多分店并且以相同的名称出售类似产品的餐馆以及食品零售店需要向消费者提供卡路里含量信息。相关的食品店包括快餐店、面包店、咖啡店以及某些杂货店与便利店。该提议法规不适用于电影院、飞机、保龄球场以及其它的不以销售食品为主业的场所。目前FDA正就尚未涉及的其它类型的食品供应场所是否需要被纳入该项提议法规征求公众意见。另一项提议法规则要求在自动售货机内给出卡路里含量。目前FDA正就该两项法规征求意见。
FDA局长玛格丽特·汉伯格博士称:"美国人如今外出就餐所摄入的卡路里占总摄入卡路里的三分之一,虽然消费者可以从大多数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获取卡路里以及营养信息,但是餐馆或者零售店通常不会提供相关信息。"
《合理医疗费用法案》(Affordable Care Act)要求食品店的部分商品以及自动售卖机所售的部分商品公开卡路里与其它的营养信息。另外,菜单或菜单板上需要标注每日摄入的卡路里与其它的营养信息。在该提议法规的框架下,相关信息将被清晰的标注在菜单与菜单板显眼的位置,这包括 "免下车服务的餐厅"的菜单板;对于展出的食品而言,也需要被同样标注。为与该法令保持一致,FDA给出了以下有关菜单与菜单板上标注的每日卡路里摄入量的声明,以帮助消费者更好的理解每日饮食中的卡路里信息,该声明为:"含2000卡路里热量的饮食可作为大众营养标准,然而,卡路里需求因人而异。"
在该提议法规的框架下,拥有或经营20家或更多自动售货机人士将被要求给出柜员机所售食品的卡路里信息,如果柜员机内的食品上已有某种营养信息则无需标注卡路里信息。
州政府以及当地政府不能针对联邦法规所涉及的餐饮店、食品店、自动售货机所售食品制定任何有违该联邦法规的营养标识法规。
对于该联邦法规未涉及的餐饮店、食品店、自动售货机业主,可主动注册实施该项联邦营养标识法规。
原文链接:<http://www.fda.gov/NewsEvents/Newsroom/PressAnnouncements/ucm249471.htm>